產品及解決方案 金融專利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包羅萬象的人類智慧結晶,區分為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肖像權、積體電路佈局保護(用於IC科技業)、營業秘密等大類,各有各的保護標的、產生方式、保護範圍及使用年限,當然在開發與管理上也就有所不同。若將智慧財產權比擬是企業的寶石礦脈,專利權可謂礦脈裡珍貴無比的鑽石,無論是其權利規範的明確性、權利保護的穩定性、權利主張的強制性,都是其他類別的智慧財產權難以望其項背的。

金融則是世界經濟的火車頭,是金錢活動的搖籃,更是一切商業活動的泉源及根本。然而這個古老的產業在享有其悠遠歷史的美譽外,卻也因其傳統運作方式的封閉性與地域限制,宿命般地限制住這個產業的發展性,成長的停滯性讓金融業面臨前所未有的窘困局面,更讓處於產業內紅海的各家企業搖搖欲墜、風雨飄搖,尤有甚者更可能慘遭滅頂而導致破產清算的命運。比爾・蓋茲曾說過:“Banking is necessary, but banks are not.”,可見金融不創新就滅亡的論點並非空穴來風。

 

 

 

 

 

 

 

 

 

 

 

 

 

 

 

 

 

 

 

 

 

 

 

 

 

 

電腦網路科技創造無限寬廣的金融環境,一方面結束傳統無效率的金融交易,另方面透過電子化作業,配合嶄新的商業方法、機制創造資金存與借雙方不受時間、空間的束縛、能夠直接相遇的機會,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並達到最高的資金配置效率。此外金融資產虛擬化和衍生性的熱絡交易,使得金錢的形式越來越接近資訊;這種因網際網路釋放出來的無限空間,吸引全世界的金融家在這塊網路金融處女地上競逐,金融業也乘著這股電子商務的滔天巨浪而突飛猛進。

光是單純的金融創新仍然擺脫不了被仿效、抄襲的命運,一項創新商品若能帶來超額的經濟利潤,很快便會被其他同業照本宣科、如法炮製,於是又再次淪落到殺價競爭,小小藍海再度變質為紅海深淵。如今,這個難題已經得到充份的抒解,經由專利申請而取得政府公權力所賦予長達二十年的專利權,透過專利的保護替申請人、發明人或被授權人在法律上獲得一個強而有力的屏障,並可進一步阻絕他人在同一發明領域內未經授權的競爭,這大大提升了企業的獲利能力,甚而帶來專利權範圍內獨占的利潤,讓耕耘專利這塊寶地的金融企業,可以擺脫殺紅眼的微利爭戰,享受遠超過同業的豐盛報償。

金融電子商務專利,顧名思義就是透過專利的保護將電子商務的概念與商機應用在金融領域上,讓其保護功效結合前所未有的創新商業機制(可以落實於外匯業務、信用卡業務、房車貸業務以及其他消、企金業務等),並透過電子商務系統化的建置、實施,而攫取或開創更多的市場份額,達到企業永續成長的目標。事實上金融電子商務專利乃是創造一個金融操作、電子化商務交易與專利保護美好相遇的機會,在電子商務速度和技巧勝過規模和經驗的自然法則底下,運用虛擬性的交易機制提供已殺紅眼的金融業界一片藍海、一塊新大陸。

孫子兵法裡說道:「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可見創新的重要性。但創新若能得到法律上保障,則無疑是錦上添花,再加上電子商務超越時空限制的延伸特性的輔助,那麼金融業再創產業盛世的時機則不遠矣。因此我們要說金融電子商務專利這個以創新為核心並結合了三大知識領域的新興產業區塊,其經濟影響力更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影響範圍之大,可謂無遠弗屆、鉅細靡遺,無論是其高度、廣度及深度絕對都是現今致力於永續發展的金融企業所不能忽視的經營核心。